<正>案例某融资公司与孟某、曲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该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提供混凝土泵车一台,孟某、曲某做为共同承租人,支付租金4884252.45元。该公司依约提供了混凝土泵车,但孟某、曲某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之后,该公司作为甲方、孟某作为乙方、某设备公司作为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及相关附件。协议书约定甲方将对乙方的全部租金债权转让给丙方。乙方确认应支付给丙方的欠款为2317180.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