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五年,宋神宗以三省作为新的宰相机构,并随之实行三省分班奏事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神宗独断,但也存在明显缺陷。因此,神宗之后的统治者又逐渐对制度进行了调整,最终在哲宗朝改为合班奏事。三省奏事制度的变化,与元丰后各政治势力消长与博弈存在着密切关联,是我们了解当时政局演变的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