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调查湖南醴陵农村儿童非故意伤害的流行特征,为农村儿童非故意伤害的预防和干预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方法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于2013年10月在湖南省醴陵市3个乡镇抽取4所中学和2所小学各年级全体学生作为调查对象,采用自制的调查表调查儿童一般情况、家庭情况及非故意伤害发生情况。结果发放3 55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3 257份,有效应答率为91.7%。年龄范围为516岁,平均(11.4±2.3)岁。其中男童1 575人(48.4%),女童1 682人(51.6%)。非故意伤害发生率为10.9%(356/3 257)。男童非故意伤害发生率显著高于女童(P=0.003)。跌伤(45.5%)、交通伤(14.3%)为常见的伤害类型。伤害发生于四肢的比例最高(70.2%)。伤害的发生常见于道路(34.3%)、家中(32.3%)和学校(22.8%)。伤害程度以轻度为主(42.7%),其次为中度(29.5%)、极轻度(19.4%)。79.8%的儿童伤害后痊愈,12.6%的儿童损伤处常有不适感,7.3%的儿童出现活动受限。结论湖南醴陵农村儿童非故意伤害发生率为10.9%,居全国各地区中等偏低水平。男童较女童更易发生伤害。跌伤是最常见的伤害类型。伤害常发生于道路、家中和学校。伤害程度以轻度为主,部分儿童损伤处常有不适感或活动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