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人类社交媒介的更迭,各种信息的交汇融合越来越频繁,大数据技术更是使各种个体信息和隐私无处遁形。大数据技术给传统信用体系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挑战,各种个人征信信息的侵权现象屡见不鲜。在大数据时代个人征信信息的民法保护,要在厘清个人征信信息法律范畴的基础上,明确其法益结构,探究侵害个人征信信息的责任构成和责任承担形式,构建《民法典》为基本法律依托的个人征信信息法律保护体系。

  • 单位
    许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