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是单一的,应当是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合同关系的复杂体。对于高校与学生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应该由行政法来调整,而民事法律关系则应由民法、合同法来调整。对于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全面认识,有利于高校"依法治校"理念的实现,使其行为更具法律关怀精神,减少师生之间因不平等的行政管理造成的争端,更加有利于高校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治理念"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