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是《社会保险法》创设的一项制度。十余年来,该制度运行并不顺畅,既有制度及规则不够完善、理解存在分歧的原因,亦与我国社保费征缴率不尽如人意存在密切关系。无论如何,该制度对保护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在制度的贯彻实施上,只能继续前行,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