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析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在指标设置、考核标准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其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公正性产生了影响。提出在"十二五"城考指标调整中应适当增加环境质量的比重,体现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城市采取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并加强对环保工作的规范化和能力建设的考核,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 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