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对儿童年龄范围的规定是018岁,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是018岁,医学界以014岁的儿童为儿科的研究对象。儿童用清洁护理产品目前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用于儿童皮肤的产品;另一类是用于清洁儿童衣物和用具的产品。前一类包括儿童洗发水、沐浴露、香皂和牙膏等,后一类产品则指奶瓶清洗剂、儿童洗衣粉/液和洗衣皂等。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针对三岁以下儿童清洁护理产品提出特别的要求。

  • 单位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