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7×3000m3球罐位于日照市岚山区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仓储三分公司库区内,其中4台丙烯球罐、3台碳四球罐,该工程竣工于2013年10月31日,2014年4月投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中规定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根据其条款规定仓储三分公司7个球罐的全面检验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文章从丙烯、碳四特性以及球罐全面检验作业现场的实际出发,从全面检验的各作业环节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角度,运用LSR风险等级评价法分析作业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如何通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风险控制,以减少和防范球罐全面检验期间的事故隐患,为确保球罐全面检验工作安全、高效、有序的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实现安全检验、顺利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