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政字〔2022〕3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设立邹城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济政呈〔2020〕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邹城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邹城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大束镇,规划面积19.4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西至经二路,东至旅游路,北至平安路,南至岚济路。其中,规划建设用地0.59平方公里,规划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18.86平方公里,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