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日前,广东省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近日公示了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被罚款627750元。据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经调查,中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在对患者进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吸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后,会对前房注射头孢呋辛钠。由于“前房注射抗生素”该治疗项目没有医保收费编码,该公司在收取“白内障超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