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发[2018]9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平稳有序推进我省税务机构改革,确保改革后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现将我省涉税政府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