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独立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公认的一项法律原则,它作为一种制度肇始于英国。英国的法律历史土壤为司法独立的确立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历史渊源。英国社会很早就确立了司法在社会控制机制中的权威地位,以抵制国王的专政。法律至上观念的早期传承,使得精通法律的专业法官开始全面接掌原本属于国王的司法权。而精密的法律运行所孕育出来的职业化法官和律师,形成了地位崇高、力量强大的职业共同体,他们致力于维护普通法,从而使得英国的司法独立有了实体的承载而得以存续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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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