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主要以近年来的"安徽利辛女子为救女童被狗咬伤案"、"知名大V演双簧诈骗案"等网络骗捐案入手,讨论网络骗捐的刑事责任问题。文章认为部分网络骗捐行为属于不作为的欺诈行为,从无意识的自我损害不要说和社会目的落空理论来看这种骗捐行为会导致财产损失,并且从不作为的诈骗来看其非法占有目的符合"意行同在"原则,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