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行政规制与水权交易共存的制度框架下,分析高耗水、异质涉煤生产企业的策略行为,是提高区域水资源规制效率的基础。采用复制动态方程描述存在内生差异的涉煤生产企业行为的相互作用过程,建立非对称演化博弈模型,理论分析表明:两类异质涉煤生产企业群体的行为演化存在3个局部渐近稳定点且存在如下特征:惩罚程度由弱至强,涉煤生产企业群体的行为选择由"不友好"过渡为"友好";当惩罚程度介于两类涉煤生产企业的额外收益时,其策略行为出现分化。结合不同惩罚程度情景的计算实验和仿真分析可知:"最小"期望效用差的变化驱动两类企业群体行为分化;弱势涉煤生产企业是"不友好"行为的跟随者和"友好"行为的领先者;群体"不友好"的初始状态不直接作用于企业行为选择,但是当两类企业群体的初始"不友好"概率均大于0.5时,水权交易将影响强势涉煤生产企业的行为收敛速率。研究结果表明行政惩罚能有效引导涉煤生产企业的"水友好"行为。因此,为了确保合理的市场集中度,应针对规制对象内生差异设计不同规制惩罚程度;并根据涉煤生产企业群体的初始"不友好"状况,引入水权交易可以有效增强惩罚规制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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