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1年初,中国银保监会选定北京、上海、重庆、成都、张家港等5家农村商业银行作为试点行,开展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的试点工作。张家港农商行作为牵头行,在监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联合苏南地区8家农商行开展联合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项目。苏南8家农商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联合实施项目,开创了多个法人组织联合建设项目的先河,自苏南8家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到今天已有7年多的时间。苏南8家农商行从无到有开展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试点工作,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探索联合建设巴塞尔协议的具体实施路径,成功探索出了一条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转型的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