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建发[2020]67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满足企业复产复工及群众住房租赁需求,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允许经审查后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业务(一)各住房租赁企业根据业务需求,筛选指定出符合疫情防

  • 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