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尔士在1903年哈佛实用主义系列讲座中首次公开提出:推理是一种受控行为,而以推理为研究对象的逻辑学具有一种伦理维度。这一论题不仅在皮尔士本人的实用主义哲学体系中占据关键地位,而且对于今人重新思考逻辑学的本性具有重要启示。援引皮尔士及当代逻辑哲学思想资源,至少可以从“逻辑学研究对象”“逻辑理论的选择难题”两个层次为逻辑学的伦理向度建构相应的论证。这些论证以及对相关异议的回应,可以激发当代哲学家重新思考逻辑学的规范性难题之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