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女性平等就业权是关乎女性生存发展的基本人权,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随着高校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女大学生的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屡见不鲜。以法律的视角来看,就业歧视的界定模糊、就业歧视的例外规定不完善、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难以形成震慑作用等,是造成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及《社会保障法》,以完善的法律机制与法律体系,可以确保女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