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一带一路"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是由服务需求市场之区域间性决定的。"一带一路"打造的是沿途国家、地区、民众的利益共同体和丝路精神,其基本的理论前提是区域间性,即平等、合作、和平、互利原则。而律师法律服务的本质是助推法律正义的实现,这决定了律师参与"一带一路"公共法律服务的通力协作者角色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