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在原来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更有利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同年,引起广泛关注的大众DSG变速器事件,最终以国家质检总局的责令召回而暂时告一段落。通过对此事件的反思,发现我国在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规定上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有待今后立法中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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