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村民自治的基本法律,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相应的时代诉求。在当下村民自治制度走向纵深发展、制度体系已突破传统村委会框架的情景下,2010年10月颁布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村民自治法的理念,但其制度设计上仍存在差距。未来立法有必要遵循村民自治权作为村民自治制度逻辑起点的立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结构予以必要的完善,使之符合村民自治法的立法定位和实质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