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保障生态安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在理念融合、治理体系、发展模式、法治保障等方面仍存在难点。为此,应以整体主义为基本立场,以协同治理为进路,完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在理念层面,生态安全观与低碳发展理念的融合基础在于主体的生态理性实践。在治理层面,政府、企业和公众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承担不同的角色和功能,应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的特点,注重实现主体之间的协同。在发展方式层面,应将生态安全作为发展与转型的底线,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法治层面,应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完善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导向的生态安全法治保障体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安全在法治维度下协同共进。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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