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2012年安徽省碘盐浓度由35 mg/kg调整为25 mg/kg后,来安县8~10岁儿童及孕妇碘营养状况变化趋势。方法选择来安县杨郢乡做为观察点,2012年供应新标准碘盐,即盐碘浓度25 mg/kg,实施后的1、2、3、6、9、12个月开展检测儿童及孕妇碘营养状况,随后于2014~2016年,在该乡镇每年进行1次随访,调查按时间顺序分别记为第1次、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第7次、第8次和第9次调查。监测该乡镇1所小学200名8~10岁儿童,对其采集尿样和儿童家中的食用盐,进行尿碘和碘盐含量检测;并在该乡抽取孕妇50人进行尿碘和盐碘含量调查。结果儿童基线调查和第1~9次监测的8~10岁儿童家中盐碘中位数分别为29.2、23.2、22.1、23.8、23.2、23.6、22.4、22.5、23.0和22.2 mg/kg,基线与各次评估中,8~10岁儿童家庭食用盐碘含量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校正后检验水准α=0.0028);基线调查和第1~9次评估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分别为335.2、279.2、306.6、337.3、260.8、274.9、196.0、220.4、241.1和159.4μg/L,8~10岁儿童基线尿碘浓度和第4~9次评估尿碘浓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校正后检验水准α=0.0028)。孕妇基线调查和第1~9次评估孕妇家中盐碘中位数分别为27.3、24.5、19.9、22.7、24.0、22.2、21.2、19.9、20.3和22.1 mg/kg,基线和各评估中,孕妇家庭食用盐碘含量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校正后检验水准α=0.0028);基线调查和第1~9次评估孕妇尿碘中位数分别为300.7、-(缺失)、193.4、192.4、249.6、198.1、173.3、240.3、207.2和174.2μg/L,各次评估结果和基线结果相比,第4、5、7、8次评估中的孕妇尿碘浓度和基线孕妇尿碘浓度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校正后检验水准α=0.0031)。结论新标准碘盐实施后8~10岁儿童碘营养水平由过量逐渐下降到适宜水平;孕妇碘营养水平由大于适宜量逐渐下降到适宜水平的下限。孕妇较儿童对食盐加碘标准下调更为敏感,存在碘营养不足的风险。

  • 单位
    滁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