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基本案情罪犯黄某丹,2001年7月出生。2018年11月26日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3万元。刑期自2018年3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止。2019年4月23日交付某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2020年5月18日,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认为该犯系未成年罪犯,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不满2年,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于2019年12月24日获得表扬一次,且2020年5月18日报请时实际执行刑期已过原判刑期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