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译文初译为译者研究生二年级时的第一篇专业译文。原题《为多元论辩护》,邵宏译、迟轲校,刊载于《美术思潮》1986年第3期;之后作为“附录”收入邵宏《艺术史的意义》,湖南美术出版社,2001,第19-25页。现据原文重译。虽然此文初译只能算是“歌词大意”类的习作,但译者也是从这篇译文开始对专业翻译有了持久的兴趣。其间不仅得到不少老师的鼓励,同时还受到具体的指导:浙江美术学院范景中老师教我“译者插入语或保留的原文概念用方括号‘[]’标出,如此才不会与作者专属的圆括号‘()’混淆”;上海师范大学陈恒教授告诉我“注释只需译出说明性文字,其他信息保留原文以利查核”;四川大学刘耀春教授向我指出“student不仅指学生,还指研究者;renaissance大多数情况下最好译作‘文艺复兴时期’;要小心,不把philology误读作philosophy”。上述三位老师的指导都在这次的重译中体现出来。此外我还想利用这次重译对我的硕士导师迟轲先生表达遥远的谢意,他已去到那边有11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