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质量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时代要求和民生建设使命。基于六省调查数据,发现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设施质量水平相对较高,但其人均居住面积和人均房间数量的总体水平却相对较低,其居住质量有待改善。同时,经济发展会通过影响住房来源类型的中介作用而间接影响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质量。经济发展显著提高了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及性,而公共租赁住房获得会显著影响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质量,凸显公共租赁住房影响的显著性。公共租赁住房获得促进了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问题的解决,并显著提高了其居住设施质量水平,但却使得人均居住面积和人均房间数量显著降低,凸显公共租赁住房影响的矛盾性。而且,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对健全人家庭的作用效应大于残疾人家庭,凸显公共租赁住房影响的类型性。因此,必须根据家庭特征、政策效应等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以进一步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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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