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一种全新的生态环境治理方式,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协同学理论中的协同与当前理论界关于协同治理的内容不同,"两个系统"、"两种互动"、序参量概念以及自组织状态是其固有属性,从而强调了各治理系统的平等性、开放性、功能性和内生动力。以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理论为基础,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体共同参与的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和机制,是协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