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国内最早形成的超级数字平台BAT为对象,分析了平台企业实施猎杀式并购的特征。猎杀式并购是指平台企业收购的对象通常为某一经济领域的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的初创企业,或者是对平台企业现有业务形成潜在竞争威胁的初创企业。通过对这两类企业的并购,超级数字平台能够消灭对手或者抢先占领新的经济领域,形成持续的在位者优势。但猎杀式并购也可能对社会福利产生不利影响。考虑到数字平台网络外部性和创新性的特点,传统的竞争政策和并购监管工具不能完全适应超级数字平台猎杀式并购的福利评估和监管要求,本文分析了目前反垄断监管政策在上述问题中存在的困境,认为应以追求“动态效率”为理论基础,通过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开发新的执法工具箱等方式不断完善猎杀式并购监管政策,在超级数字平台高集中度的情况下,维持市场的竞争和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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