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先对“虐童”进行概念界定,对虐童行为进行深刻认识;接着对虐童行为的特征进行介绍,明确学前教育阶段对虐童行为规制的必要性;通过对目前司法实务中关于虐童行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提出从明确虐童行为主体、增设虐待儿童罪、建立幼儿学前教育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探索治理途径,以求更好地保护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权益。

  • 单位
    成都东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