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广告中商标隐性使用行为的性质及法律规制

作者:张炎坤; 张德芬; 刘汗青
来源: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41(02): 66-71.
DOI:10.13797/j.cnki.jfosu.1008-018x.2023.0024

摘要

对于关键词广告中商标隐性使用行为的性质界定,理论界尚有分歧。商标隐性使用行为所导致的售前混淆并非我国商标侵权构成要件,因而商标隐性使用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事实上,商标隐性使用行为应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商标隐性使用行为应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商标隐性使用行为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和第12条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该行为导致的后果分析,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进行规制最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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