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数据权利主要包括个人数据权与个人信息权,两者有本质的差异。研究个人数据与个人信息内在的生成、作用机制,可以明晰个人数据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内涵指向,并为不同权利主体的保护提供优化策略。本文通过解构不同场域中个人信息的生成逻辑,厘清个人数据权与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归属及其法益保护对象,探讨个人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应然路径。具体而言:(1)个人数据权是一项人格权,归属于数据生成主体,表征的是数据生成主体之人格利益;个人信息权是一项财产权,归属于数据处理主体,表征的是数据处理主体之财产利益(2)个人数据权是绝对权,个人数据的使用需数据生成主体的授权;个人信息权是财产权,但数据处理主体不得侵犯数据生成主体之人格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