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韦伯在生前未能完成《经济与社会》"支配"一章中"现代国家的发展"一节,但是,基于他现有的著述,我们仍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还原出他对这一过程的理解。从等级制会议中发展而来的议会制,与从绝对君主领导下的警察国家中发展而来的现代官僚制,基于权力划分原则进行的重组,构成了19世纪以后法治国中最重要的两项制度。不过,无论是从家产官僚制向现代官僚制的转变,还是现代官僚制的日常经营,都有领袖民主制的参与。因此,等级制国家、家产官僚制和领袖民主制各自为现代国家这架"机器"贡献了某一零部件。当这些从不同的历史传统、不同的发展脉络而来的要素共同汇聚到现代国家中时,它们之间的共存也充满了紧张。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