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工友》编辑部:我是一名农民工,虽年满60周岁,但仍在一家公司任职。半年前,我骑行电动车下班途中,被李某驾驶的小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尚未享受养老保险的我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时,公司却以我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故我不构成工伤为由拒绝。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李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