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的视域中,出口信用保险发挥功能的场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一带一路"是出口信用保险面临的"新常态",除了继续发挥在既存的国际贸易中鼓励出口,为出口企业提供保险保障的功能以外,出口信用保险必须反应和迎合"一带一路"整体运行的步伐。"一带一路"和出口信用保险具有共同的功能主义导向,即突破经济自由痼疾的"重商主义"经济政策选择和体现。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风险划归成两类:基于国域差别而产生的政治风险;基于出口国的法律、经贸、文化等差异而产生的风险。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经历了政策性主导阶段、政商共存阶段以及政策性职能强化阶段。"一带一路"的出口信用风险因包括恐怖主义风险和国际局势风险。建议以"一带一路"整体经济带作为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目标市场范围,突破地理区域和政治区域的界限。将"一带一路"所涉及的出口信用风险类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