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政办函〔2021〕10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