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5年提出数字经济是借助信息通信技术,利用信息和网络环境运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催生了诸如电子商务、应用商店、线上广告、云计算、网络平台、高频交易和线上支付等新型的商业模式。这些新型的商业模式对原有的税收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OECD发布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行动计划)研究报告指出,数字经济本身并没有特殊的BEPS问题,只是数字经济的主要特征加剧了BEPS出现的风险。随着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融合度日益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