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快递行业的首部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草案)》,该条例促进了快递行业在法治轨道上整体提质升级。在当前我国的立法位阶上,《快递暂行条例(草案)》尽管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而且未上升到人大立法的阶段,《快递暂行条例(草案)》在立法的实践层面意义深远:一是填补了法制建设空白;二是规制了行业乱象;三是引导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文章认为《快递暂行条例(草案)》,能否在短期内实现快递行业的法治化,仍然有待社会实践的检验,需要理论的解读乃至理论的评判,以促使其更加完善。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