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生态系统对维持人类健康生活以及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均面临着严峻的污染问题。随着新《水污染防治法》的再次修订与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的深入推进,污染水体生态恢复产业逐步建立,为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水体污染的生态修复、提升水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然而,污染水体生态恢复产业仍然面临着排污权交易的法律政策依据缺位、管理体系不顺、缺乏水体污染的风险评价指标等发展困境。应当完善水权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组建生态环境部的同时整合污染水体生态恢复产业的管理权限,加强对污染水体生态恢复产业的发展引导,并完善污染水体生态恢复产业的相关技术标准。从而有机结合市场机制与行政管理两种手段,促进污染水体生态恢复产业的良性发展,加强水体污染的防控与生态修复,从而实现水体生态的保护和改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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