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碳排放权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成为了会计学界重点关注的问题。文章深入分析《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碳排放权资产确认与计量存在的争议进行了理论探讨,并以煤电企业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为例提出了改进建议。研究发现无偿分配的碳排放权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碳排放权资产可以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重点排放企业在确认与计量时应根据不同来源区别处理,其中购入的碳排放权资产应按照自用和投资的不同用途进行区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