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村振兴实施的角度看,皖北农村发展新型“乡村大集”模式,发挥农民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主体作用,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传承弘扬传统农耕文化、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符合乡土特征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