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促进企业的多元化发展,更高效的开拓新领域,企业纷纷采用并购方式来促企业快速发展。不同的业绩补偿给企业带来不同的并购绩效,通过对两家上市公司的并购行为的研究,发现现金补偿方式和股份补偿方式对企业绩效都有正向的影响,但这种影响的持久性不够强,在业绩承诺期满时,影响效果大幅降低。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的业绩补偿机制,业绩补偿承诺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同时企业应在并购前对标的公司的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更能激励公司业绩的补偿方式。

  • 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