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配套制度,是保障新法新政落实、保证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顺利推进的关键。然而,从目前颁布实施的各省市配套制度来看,对新法新政中分类管理制度的核心问题,规定的还不是很明确而且表述比较模糊,与保障新法新政的真正落实还有较大落差。为此,各省级地方政府,应当抓住《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修订这一契机,充分发挥国家赋予地方政府政策创新的空间,对涉及新法新政落实的核心问题,推陈出新,妥善安排存量民办学校过渡转设期各项制度、营造营利性民办学校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监管制度,实现地方配套与国家新法新政的高度衔接,保证新法新政的"硬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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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