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为视角,对行政裁决中的裁量权进行实证分析,梳理行政机关在对权属争议作出处理决定时的一般步骤。据此总结行政裁决中裁量适用有三个特点:裁量启动具有被动性、裁量目的强调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裁量结果重视个案差异。为降低当事人对自然资源纠纷处理结果的不信任,行政裁决中裁量权的控制应从两方面入手,行政机关在裁决行为中应坚持比例原则尤其是目的正当性原则的适用,司法机关则在事后主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