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商法专业教学中,实践教学作为主要构成部分存在,其原因在于此专业具有较强实践性,对于学生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具有较高要求。但受传统教学模式影响,滞后且单一的教学方法导致此专业的实践教学受到一定限制,在理论知识投入到实践应用时多数学生表现出难以适从。为此,有必要在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做出调整,以强化民商法教学的实践性能。本文中首先对模拟法庭教学形式的应用价值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此种教学形式用于民商法实践教学的作用,以及其具体应用路径。

  • 单位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