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工伤保险制度尚未覆盖新业态从业者群体,试点中的纳入性模式没有后续的制度演进空间,商业保险模式难以提供全面充分之救济。因此,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应由平台与从业者作为共同的缴费义务主体,探索职业伤害风险的“任务化”认定模式,依据单次劳务给付行为建立职业伤害认定标准。合理确定职业伤害保险的待遇内容,实现制度筹资与支付的动态平衡,最终促进平台经济与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障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