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先于本质"是存在主义的核心命题。20世纪50年代,牟宗三就对其进行了批评,提出了相反的说法:"本质先于存在"。本质之所以先于存在,是因为人有善性,而人之所以有善性,是因为有生长倾向和伦理心境。生长倾向和伦理心境都有先在性,可以说都是人的一种本质,前者为"原生性本质",后者为"次生性本质"。人通过智性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追求"标的性本质",但必须承认在此之前已经有了本质。尽管人在选择之前已经有了本质,但这些本质有时也会出现不当、保守、遮蔽的问题。要防止这些问题出现,必须大力发展智性,启动内识反思。内识反思发现问题后,可以对不适当的规范加以调整甚至破除,这一步工作应该纳入儒家经权的思想范式之中。存在主义缺乏儒家学理的经权智慧,要求人们大胆选择,意图虽好,但难以保证有良好的动机,更不能充分估计其后果,从而出现小人行权。小人行权是现代社会的一大病灶。既要坚持儒家"本质先于存在"的立场,又应承认"存在先于本质"的合理性,理想的情况是将两个不同命题有机综合起来。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坚守"本质先于存在"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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