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以下简称《决定》),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