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主体性是乡村文化治理的内生动力和秩序根源,在乡村文化治理中全面体现为认知主体、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三个维度。强调农民主体性是文化治理的核心要素,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农民文化空间萎缩、文化主张失范、文化阐释失语等主体性缺场困境,严重消解乡村文化的治理效能。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要通过夯实农民文化主体地位、优化乡村文化制度建设、重构乡村文化生态环境等多维渠道,充分激活农民在乡村文化治理中的主体属性,实现农民主体性的“重塑”和“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