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者合法权益因商家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而遭受侵害,消费者以向新闻媒体曝光或者在自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的手段,向商家索要巨额赔偿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一问题在刑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众说纷纭。对消费者过度维权行为的定性不能"一刀切",必须进行层次性的刑法分析。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于构成要件层面对各要素进行实质解释,于违法性层面展开实质性法益衡量,从而厘清敲诈勒索财产犯罪与民事财产纠纷的界限。